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促进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云南省“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制定本规划。规划年限为2021—2025年。
一、“十三五”发展成就
“十三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省义务教育发展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顺利突破义务教育全面普及和基本均衡两大关口,初步形成较高质量、更加公平、更具特色的新时代义务教育发展体系,走出一条具有云南特色的发展之路。
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有效落实,党建带团建、带队建作用显著。实施中小学德育整体建设工程,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深化“我的中国梦”,上好“开学第一课”,深入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落实。
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和发展质量实现历史性跨越。小学学段净入学率达99.87%,初中阶段毛入学率达106.68%,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6.15%,残疾儿童入学率由2015年的93.43%提升至2020年的98.21%。全省控辍保学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因贫辍学问题得到了历史性解决,如期实现“义务教育有保障”目标。全省129个县全部实现县域内基本均衡,成为西部第5、全国第22个全省整体通过义务教育基本均衡验收的省份。落实“五育”并举要求,在全国率先推进中考体育美育改革,大幅提高体育分值,增加艺术分值。实施中小学劳动教育重点工作推进计划,将中小学生劳动评价结果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促进中小学生全面发展。
教师专业化水平逐步提升。小学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9.86%,初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9.75%,实施优秀乡村教师奖励政策。创新打造“张桂梅思政大讲堂”,实施“万名校长培训计划”,启动基础教育学校校长职级制改革和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2020年专项招聘中小学教师3.2万人,英、音、体、美和信息技术学科教师紧缺的矛盾得到缓解。
义务教育保障水平显著提升。学校布局逐步优化,全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20条底线”全部达标,“两免一补”政策全覆盖,区域、城乡、校际教育差距显著缩小。义务教育学校56人以上大班额基本消除,实现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累计建设特殊教育资源中心146个,实现省、州(市)、县(市、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全覆盖。
教育投入力度持续加大。2016—2020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投入逐年增长,五年共投入资金5146.25亿元,平均增长率达8.82%。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逐年增长。在中央支持下,投入347.4亿元实施“全面改薄”工程;投入16亿元加固改造C级不安全校舍,全面消除中小学校C、D级危房;投入75亿元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投入5.6亿元,建成全省义务教育高速光纤“一张网”,实现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网络班班通和义务教育学校教学班多媒体教学设备全覆盖。
二、问题与机遇
(一)主要问题
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我省义务教育发展仍然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特别是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不足,供需矛盾突出,“城镇挤”“乡村弱”“择校热”等现象仍一定程度存在,教师专业化水平有待提升,边远地区的教师待遇偏低,素质不高,中小学教师骨干队伍有待补充。教育教学整体质量偏低,面临城镇学校扩规模与农村学校提质量的双重压力。教育的资源配置、保障程度、质量提升还不充分,办学条件和育人环境有待改善。
部分地区还存在重经济建设轻教育发展的思想,保障教育经费投入稳步增长的机制还需进一步加强。“双减”工作落实任重道远,课后服务开展还不均衡、服务质量水平还不高,“学校减负、家长增负”现象仍然存在。民办教育规范化办学压力大,校外培训乱象未根本清除。综合改革推进难度大,人民群众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亟待解决。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还不到位,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仍存在薄弱环节。
(二)发展机遇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教育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考察时提出的“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引领各项工作,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闯出一条跨越式发展的路子来,努力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谱写好中国梦的云南篇章”重要指示以及在国立西南联合大学旧址考察调研时强调,“教育的目的就是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新时代我省教育事业发展提供了总遵循。
“十四五”期间,云南将着力深化全方位、多领域、深层次的高水平对外开放,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将成为新时代新云南的新名片,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教育改革发展带来了新理念。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云南义务教育改革发展肩负着艰巨又光荣的历史使命。
三、指导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中央历次全会相关决议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以深化关键领域改革为动力,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提升育人质量,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坚持德育为先和全面发展相协调。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坚持“五育”并举,加强对劳动观念、审美素养、体育意识等方面的引导,增强学生文明素养、社会责任意识、实践本领,更加注重学生爱国情怀、创新精神和健康人格培养,不断提高育人水平。
坚持促进公平和提升质量相统一。构建优质均衡的义务教育服务体系。以公益均等和优质均衡为基本方向,不断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结构,加快补齐短板弱项,进一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群体教育差距。确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和正确的教育质量观,全面深化素质教育,大力推进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坚持深化改革和科学评价相衔接。深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着力在教育理念、教学方式、治理机制、保障机制、评价体系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形成更高水平的课堂教学质量、更高素质的专业化教师队伍、更加健全的现代教育治理体系、更加科学合理的教育评价机制,进一步激发学校生机活力,开创义务教育改革发展新局面。
坚持人民满意和服务社会相结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创新解决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构建良好教育生态环境。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进一步促进教育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为区域发展储备高素质人才。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构建更加公平、更加优质、更具活力的义务教育发展体系,义务教育普及程度持续巩固,基本消除学生因厌学辍学、学校大班额、家长择校等现象,优质均衡发展取得阶段性进展,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创新能力显著增强,教育公平持续保障,教育质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和满意度显著提高。
——普及水平不断提高。控辍保学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持续改善,义务教育公共服务体系逐渐建立,义务教育普及程度持续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7%,残疾儿童入学率不低于98.5%。
——教育质量整体提升。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办学标准和质量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以义务教育综合改革推动义务教育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机制逐步建立。“五育”并举持续加强,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达65%。
——优质均衡发展取得阶段成效。经费投入和资源配置更加优化,硬件设施和师资队伍协调发展,教育信息化进程加快,优质教育资源持续扩大,以校际优质均衡促县域优质均衡,县域优质均衡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比例达20%。公平和质量同步提升,学生过重学业负担有效减轻,教育生态更加和谐。
——教育治理体系规范完善。各类教育主体权责更加明确,提升学校治理水平,激发办学活力。政府依法治教、学校依法治校、社会各界依法参与和监督的格局更加完善。形成更加健全的教育法规、规章等制度体系,教育评价更加科学合理,教育标准、督导评价制度更加规范完善。
——教育保障能力持续增强。不断完善以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办学体制,巩固教育经费投入“两个只增不减”保障机制,确保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以及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继续提高。师资队伍建设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师德师风整体优良。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和基础教育学校校长职级制改革。教师队伍规模和素质适应教育事业发展要求,吸引优秀师范生到农村任教。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持续培养一支名师名校长队伍。
云南省“十四五”义务教育发展主要指标
|
序号 |
指 标 |
2020年 |
2025年 |
指标属性 |
|
1 |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
96.15 |
97 |
约束性 |
|
2 |
残疾儿童入学率(%) |
98.21 |
98.5 |
约束性 |
|
3 |
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 |
54.5 |
65 |
预期性 |
|
4 |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比例(%) |
0 |
20 |
约束性 |
|
5 |
小学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 |
99.86 |
99.9 |
预期性 |
|
6 |
普通初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 |
99.75 |
99.9 |
预期性 |
|
7 |
农村义务教育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比例(%) |
66.94 |
68 |
约束性 |
四、主要任务
(一)实施“铸魂育人工程”,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1. 加强德育工作
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推动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守正创新,配齐建强思政课教师队伍,推动一校一方案贯彻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把德育工作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贯穿义务教育各学段,贯穿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并与智体美劳相融合。加强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生态文明、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学校家庭教育指导,会同相关部门协同推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推广《家庭教育指导手册》,帮助未成年人“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努力成长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2. 提升智育水平
坚持科学教育质量观,着力培养认知能力,促进思维发展,激发创新意识。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实施教学,确保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业质量标准。充分发挥教师主导作用,引导教师深入理解学科特点、知识结构、思想方法,科学把握学生认知规律,上好每一堂课。突出学生主体地位,注重保护学生好奇心、想象力、求知欲,激发学习兴趣,提高学习能力。加强科学教育和实验教学,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读书活动。贯彻落实《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及《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要求,加强监测和督导。
3. 加强体育教育
推动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配齐配强体育师资,探索建立体校和普通中小学校教练员、文化课教师互派机制,在学校设置教练员专业技术岗位,畅通优秀退役运动员任教渠道,强化体育教师和教练员队伍建设。加强场地建设和器材配备,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开好体育课,强化学校体育教学训练,逐步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的体育教学模式。深入推动体教融合,健全协同育人机制,为学生纵向升学和横向进入专业运动队、职业体育俱乐部打通通道,建立完善家庭、学校、政府、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学生全面健康成长的激励机制。广泛开展校园普及性体育运动,定期举办学生运动会或体育节。合理安排校内外体育活动时间,切实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持续深入推动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初中学生体育音乐美术考试方案》,引导学生掌握2项以上运动技能。推广中华优秀传统体育项目,形成“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学校体育发展新局面。
4. 增强美育熏陶
实施学校美育提升行动,弘扬中华美育精神,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把美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配齐配好美育专职教师和专用教室,改善场地器材建设配备,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结合地方文化设立艺术特色课程。逐步完善“艺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艺术审美体验+艺术专项特长”的教学模式,帮助每位学生掌握1-2项艺术技能、会唱主旋律歌曲。广泛开展校园艺术活动,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注重激发学生艺术兴趣和创新意识,培养学生健康向上的审美趣味、审美格调。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做好初中学生音乐美术考试相关工作。
5. 抓好劳动教育
打造具备理论讲授、训练带教、实践指导能力的劳动教育教师队伍,丰富劳动教育实践资源,完善保障机制,构建以学校为主导、家庭为基础、社会全方位支持的贯通一体、开放协同的劳动教育工作格局,建设适应教育现代化要求的劳动教育体系。以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为主要内容,使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弘扬积极的劳动精神,具有必备的劳动能力,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和品质。做好初中学生劳动教育综合评价工作。
6.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
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和幸福生活奠定基础。加强心理健康课程建设,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帮助学生掌握心理健康知识和技能,树立自助互助求助意识,学会理性面对挫折和困难。大力培育学生积极心理品质,充分发挥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校园文化的重要作用,全方位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发展。及早分类疏导各种压力,做好心理健康测评工作,强化日常预警防控,加强心理辅导服务。配齐建强骨干队伍,每所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在班主任及各学科教师岗前培训、业务进修、日常培训等各类培训中,将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必修内容予以重点安排。
7. 加强中小学法治教育
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充分发挥法治教育在立德树人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完善法治副校长制度,实现中小学法治副校长100%配备,提升法治副校长法治素养和履职能力,加强正面法治宣传引导,有针对性地开展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防范校园欺凌等相关方面法治教育。推进校园法治文化建设,持续开展学生“学宪法讲宪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宪法晨读”“宪法卫士”、模拟法庭、法治舞台剧等活动。推进形成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体系。
8. 加强卫生健康教育
做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力争实现全省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2018年的基础上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近视高发州市每年降低1.0个百分点以上。加强学校卫生监督管理,强化学校传染病及常见病防控,着力保障校园饮用水、食品安全卫生,将学校公共卫生工作纳入政府政绩考核指标、教育部门和学校负责人业绩考核评价指标、学校督导评价体系,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学校公共卫生工作监督检查和联合执法。加强卫生保健机构建设,配齐配足专兼职校医,力争中小学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或专兼职保健教师配备达到70%。常态化抓好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拓展疫情防控经验,巩固和坚守防控成果。继续贯彻落实好第五轮学校禁毒防艾人民战争实施方案。推进健康云南行动进校园工作。
(二)实施“城乡一体化建设工程”,加快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1. 科学合理布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
科学规划学校布局。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常住人口学龄儿童摸底调查制度,综合考虑常住人口规模、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现有教育资源以及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督导评估标准,满足学龄人口入学需求,以县为单位编制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并纳入城镇规划严格实施,坚持城乡统筹,严格落实学校建设标准,新建独立小学、初级中学学校办学规模控制在2000人以下,严格执行消除大班额工作方案,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避免35人及以下的超小班额,消除“大班额”“大校额”,进一步优化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增加优质公办义务教育资源供给,保障就近入学。理顺“公参民”义务教育学校的体制机制,建立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各安其位、相互促进的教育格局。
严格城乡学校撤并标准和程序。有序推进城镇义务教育资源扩容,预留足够义务教育学校用地,建立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协同机制,确保配套学校与住宅小区首期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做好闲置教育用地再开发利用工作,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和边境县学校建设,合理规划农村小规模学校并点工作,推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义务教育资源扩容升级,保障学生就近接受优质教育。
2. 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
加快补齐义务教育发展短板,持续改善农村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以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薄弱环节为重点,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按照“安全、实用、够用、节俭”的要求,优先规划、持续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因地制宜加强和改善农村学校教学及辅助用房、学生宿舍、供暖取暖设施、无障碍设施、食堂(伙房)、厕所、锅炉房、浴室、卫生保健室、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场所、智慧校园设施等教学和生活设施,进一步改善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生活条件。改善寄宿制学校寄宿条件,重点满足偏远地区学生和留守儿童寄宿需求,根据需要建设心理咨询室、图书室等功能教室,打造乡村温馨校园。继续改善规划长期保留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条件,支持乡村学校因地制宜开好音体美等课程,保障教育教学需要。
3. 均衡配置义务教育教师资源
积极推动县域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达到国家基本标准,均衡配置教师资源。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探索建立“省管校用”教师对口帮扶机制,推动城镇优秀教师、校长向乡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实行学区(乡镇)内走教制度,地方政府可根据实际给予相应补贴。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加大优师计划和公费师范生培养力度,吸引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师范专业。鼓励优秀教师攻读教育硕士。实施银龄讲学计划。
4. 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
进一步完善以公平为导向的教育供给体系。建立优质教育资源城乡统筹机制,促进城乡之间、学校之间优质教育资源均衡布局。进一步加大对边远地区、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的优质教育资源投入力度。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发展。推动城乡一体化办学,发挥公办学校优质教育资源辐射效应,健全城区学校与镇区、乡村学校对口帮扶、结对共建等机制,形成以强带弱共同发展的良好循环。全面推进“互联网+义务教育”,保障薄弱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加强信息化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实现城区与镇区、乡村学校在教育信息资源方面的互通共享。
5. 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
准确把握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原则、标准和流程,制定并落实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完善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细化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的创建方案,强化相关制度保障。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监测工作,对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等方面进行重点监测,精准掌握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中的短板弱项。充分发挥督政、督学的正向作用,抓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创建工作中的现状摸排、问题分析、提出建议、督促整改等环节。确保到2025 年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26 个。
6. 保障残疾儿童青少年平等受教育权利
制定并落实云南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方案,推进特殊教育拓展融合发展,加快特殊教育向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两端延伸,完善特殊教育体系。持续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水平,以县级为单位健全残疾儿童招生入学联动工作机制,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应随尽随,就近就便优先入学,推进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医疗康复、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融合。加强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和校园无障碍环境建设,推进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和资源教室建设。开展特殊教育办学质量监测。
(三)实施“学校治理能力提升工程”,提高学校管理水平
1. 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推进依法治教,加快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依法保障学校自主办学,构建政府依法行政,学校依法办学,教师依法执教,社会依法支持和参与学校管理的格局。加快推进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的协同育人机制建设,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建设、治理的育人环境,提升育人合力。
2. 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规范学校管理。全面推进依法治校,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施科学管理、民主管理、法治管理,实现学校治理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发挥管理育人功能。
规范课程教材管理。加强教材管理队伍建设,落实教材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完善中小学教材选用审定制度、教辅评议制度,制定完善中小学教辅管理办法。加强课程建设,重点支持生态文明、民族团结、面向南亚东南亚教育教材建设,推进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教材建设工作,有效开发和实施地方课程教材、校本课程教材。
规范招生入学行为。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两为主”要求,将随迁子女入学纳入城镇总体规划和学校布局建设规划中,有序扩大城镇学位供给。严格落实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同城同教”政策,切实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权益。按照“省级统筹,市县联动,以县为主”思路,完善招生入学规则程序,加强规范管理和监督,构建一视同仁、公平发展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制度。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招生入学“10个严禁”。
规范考试评价行为。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和教学基本要求进行,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和科目。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其他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初中年级从不同学科实际出发,可适当安排一次期中考试。不按考试成绩对学生进行排名,不以升学率对学校进行奖惩。
规范学校教学管理行为。分学科制定课堂教学基本要求,指导学校健全教学管理规程,义务教育学校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严格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加强日常监督,不得有提前结束备考、超标教学、违规统考、考试排名等行为。科学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不早于8:20,中学不早于8:00;晚上就寝时间小学生一般不晚于21:20,初中生一般不晚于22:00。严禁学校、教师占用学生午休时间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束时间线下不得晚于20:30,线上不得晚于21:00。
规范收费行为。进一步完善财政保障机制,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除按照国家和省级有关规定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外,严禁收取学费、杂费等明令禁止收取的费用。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限价管理,严格执行调费程序,严格实施生均培养成本测算,防止过高收费。严禁挤占、挪用教育收费资金和学校资源;严禁以各种形式向学生和家长乱收费;严禁中小学举办以收费为目的的提高班、特长班、竞赛班等。
规范作业管理。健全作业管理办法,建立作业校内公示制度。科学合理设计学生作业,统筹调控作业量和作业时间,小学一、二年级不得留有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三至六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得超过60分钟,初中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得超过90分钟。作业难度不得超过国家课程标准要求,严禁布置重复性、惩罚性作业;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中小学教师不批改作业、要求家长批改作业、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
加强预防学生沉迷网络游戏管理。学校对经申请带入校园的手机等终端产品进行统一管理,严禁带入课堂。学校提供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设施,应安装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软件或者采取其他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学校和家长发现学生有沉迷网络游戏、过度消费等苗头迹象,要相互告知,共同进行教育和引导,防止学生沉迷网络游戏。
3. 丰富校园文化
强化学校文化引领作用。加强校园绿化、美化、人文环境建设。有效利用学校空间和墙面,合理设计和布置校园,深入开展校园文化活动,增强学校文化的感染力凝聚力,创建平安校园、文明校园、和谐校园、美丽校园、清廉校园,为师生创造安宁有序、和谐融洽、充满活力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
(四)实施“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工程”,培养“四有”好老师
1.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争做“四有”好教师,全心全意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加强对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日常养成和监督检查。发挥云南红色文化、优秀传统文化资源优势,建立一批师德涵养基地。继续办好“张桂梅思政大讲堂”,深度发掘张桂梅同志师德典型事迹、讲好师德故事。大力宣传优秀乡村教师先进典型。积极申报教师宣传国家重大题材作品立项。
2. 提升教师专业化水平
改革师范生培养模式,以实践为导向优化教师教育课程体系,强化“钢笔字、毛笔字、粉笔字和普通话”等教学基本功和教学技能训练。搭建师范生技能测试平台,定期开展师范生技能展示活动,举办中小学教师教学技能提升和展示活动。全面落实师范生教育实践不少于一学年的规定。定向培养优师计划师范生和公费师范生,为义务教育学校侧重培养本科学历层次教师。增加教育硕士招生计划,向脱贫县倾斜。加强紧缺薄弱学科教师、小学全科教师、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工作。
开展中小学“互联网+”教师全员培训,搭建省中小学教师网络培训平台,实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研修。推行教师培训自主选学,实行培训学分管理,建立培训“学分银行”,搭建教师培训与学历教育衔接的“立交桥”。鼓励各地出台优惠政策,支持中小学教师在职提升学历。建立健全地方教师发展机构和专业培训者队伍,大力推进市县两级教师发展机构建设与改革,实行师训、教科研、电教部门有机整合。分级培养一批优秀的教师培训者队伍,培植一批有影响的教研团队。继续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培计划、省培项目,青年教师培训重点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边境民族地区、涉藏工作重点州县、村小和教学点的教师倾斜。
3. 提升校长专业领导能力
深入推进基础教育学校校长职级制改革,完善基于校长职级制条件下的校长选聘、管理、考核等级制。加大名师名校长培训力度,实施“万名校长培训计划”,重点开展乡村中小学骨干校长培训和名校长研修,建立一批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工作室。
4. 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
完善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制度机制。建立中小学班主任工作档案、考评、激励、培养培训等制度机制,在奖励性绩效工资、职称(职务)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向班主任倾斜。班主任工作量按照一个教师工作量的50%计算,作为增加核定中小学绩效工资总量和中小学校内考核分配绩效工资的因素。
5. 依法保障教师权益和待遇
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核定中小学绩效工资总量,向特殊教育学校、承担“随班就读”工作任务的普通中小学和少数民族聚居偏远地区校点倾斜;普通中小学校内考核分配绩效工资,向承担“随班就读”工作任务的教师倾斜,向承担中小学课后服务任务的教师倾斜。健全中小学绩效工资动态调整机制,把课后服务经费用于教师课后服务补助的额度作为增量纳入绩效工资,鼓励各地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内提高班主任、教师超课时等津贴标准,按照学生数与班级数相结合的方式核算到校,有效体现教师工作量和工作绩效。将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管理,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盘活绩效工资分配,充分调动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积极性。加大对优秀教学成果、教学业绩考核评价优秀人员的激励绩效力度。
提高艰苦边远地区、乡村学校教师生活待遇。落实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乡镇岗位补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等国家和省规定的工资津补贴政策。完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提标扩面。鼓励地方因地制宜为乡村学校配备供教师使用的工作、生活设施,丰富精神文化生活,改善教师工作环境。
依法保障非在编教职工权益。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购买住房公积金,非在编教职工在业务培训、表彰奖励、科研立项等方面享有与在编教职工同等权利。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决策的民主权利。维护教师职业尊严和合法权益,关心教师身心健康,定期为教师提供心理辅导服务。
(五)实施“义务教育综合改革工程”,促进义务教育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
1. 推进教育质量评价改革
推动教育督导和教育评估专业机构的力量整合,形成以政府履职、学校办学、学生发展为主体评价内容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和育人质量,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抓手,提高教育质量评价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坚定学校办学方向、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激发学校办学活力、全面落实素质教育培养要求,逐步缩小区域内校际间办学差异。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关键能力,以全面培养为抓手,突出增值性评价,强调特色化评价,重视综合评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形成适应终身学习和社会发展的品格和能力。
健全质量评价监测体系。建立健全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和反馈改进机制,有效推进全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各市、县(区)因地制宜实行学业质量综合评价制度;鼓励各市、县(区)开发评价系统,对义务教育质量进行动态监测;坚持和完善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坚持过程监测与结果评估相结合的评价模式,引导地方政府和学校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
2. 推进招生入学考试制度改革
完善招生入学管理。坚持公办和民办学校平等发展、公平招生的原则。通过统筹辖区内适龄人口数量和学校分布,科学规划每所学校的招生范围,加强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管理工作,统一规定民办学校招生范围和招生人数,切实消除大班额和大校额。
规范招生入学办法。按照免试入学、就近入学、公平入学的原则,确保特殊困难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益,对困难家庭儿童、随迁子女、烈士子女、残障儿童提出入学安置意见,认真落实教育优待政策,确保适龄儿童人人入学。
简化招生入学流程。坚持高效、便民、公开的原则,优化、简化招生入学工作流程,取消没有政策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有序开展新生入学组织工作。继续规范民办义务教育,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继续完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选号录取方式。
3. 推进教育教学改革
加强学校常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省定的课程方案、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不得挤占音、体、美、信息技术、实验教学、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的教学时间。健全学校教学管理规程,统筹制定教学计划,严格按照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不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重视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通过开展聚焦课堂教学质量提升的主题活动,培育、遴选和推广优秀的教学模式。
规范课堂教学实施。健全教学评价制度,注重诊断与改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统筹调控不同年级、不同学科作业量和作业时间,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全面减轻学业负担。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开展集体备课、听课、说课、评课等活动,校长深入课堂听课、参与教研、指导教学。
优化课堂教学方式。鼓励教师采用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倡导学生主动学习,聚焦核心素养,转变教学方式,促进学生主动、深度、全员参与学习。强化生态,积极营造民主平等、宽松和谐的学习环境。联系生活,注重课堂向课外延伸,教学向教育拓展,引导学生把所学知识应用于社会生活,达到学用结合、学以致用。
4. 加强课程管理
改革课程结构与类型。改变课程结构过于强调学科本位、科目过多和缺乏整合的现状,整体设置九年一贯的课程门类和课时比例,并设置综合课程,以适应不同地区和学生发展的需求,体现课程结构的均衡性、综合性和选择性。
加强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课程的同时,统筹指导和推进制定地方课程建设。建立健全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管理体制,加强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的监管,构建学校间共建共享机制,鼓励学校特色化发展。
5. 强化教研支撑作用
加强教研机构建设。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教研工作,理顺教研管理体制,配齐配足各学段各学科专职教研员,充分发挥教研员专业引领作用。鼓励教研员定期进课堂听课评课,深入一线参与教研,指导教学。
建立教研联动机制。建立县市区教研员乡村学校联系点制度和区域内校际联合集体备课机制,推进农村学校连片集体备课、城乡学校结对备课、教研员指导式备课等,提高教师备课质量,带动教师成长。
健全校本教研制度。教研员与教师之间建立互帮互学的长效结对,定期开展校内教研,鼓励教师研究教学,支持教师专业培训,凝练教学经验。
(六)实施“乡村教育振兴工程”,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
1. 健全完善控辍保学长效机制
持续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健全政府、有关部门及学校共同参与的联防联控联保责任机制,压实“双线四级”责任和任务分工。健全定期专项行动机制,严防辍学新增和反弹。强化“互联网+控辍保学”管理和“四查三比对”数据核查,用好控辍保学视频核查系统和在校生动态管理系统,精准掌握辍学学生。强化“四步法”依法控辍治理机制,完善用法律手段做好劝返复学工作举措。健全分类安置保学和关爱帮扶工作机制,确保劝返学生“留得住、学得好”。健全应助尽助救助机制,保障学生必要的生活条件和教育条件。健全教学质量保障机制,不断提升学校吸引力。
2. 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结对帮扶全覆盖
实施县域内中小学结对帮扶全覆盖工作。探索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管理模式,建设城乡学校共同体。发挥优质学校示范带动作用,通过对口帮扶、教学联盟等形式,增加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完善城乡学校支教制度,建立城乡学校“手拉手”对口支援关系,确保每一所乡村学校都有城区学校对口帮扶;完善城乡教师交流轮岗制度,鼓励城镇优秀教师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并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强化乡镇中心学校统筹、辐射和指导作用,推进乡镇中心学校和乡村学校一体化办学、协同式发展、综合性考评。
强化对乡村学校教研工作的指导。鼓励城乡间学校采取同步教研等多种方式开展交流。采取同步课堂、公开课、在线答疑辅导等方式,推动优质课程等资源在更大范围内共享,缩小城乡、区域差距,逐步实现义务教育资源均等化。
3. 创建乡村优质教育学校
推动乡村优质教育学校创建,引导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发挥优质学校示范带动作用,教育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不断提升乡村学校办学水平和育人质量,优化学校环境,建设健康校园、安全校园、文明校园,营造和谐育人环境。
4. 推进乡村温馨校园建设
提升学校办学条件,确保教学、生活设施保障到位。健全教学管理,突出因材施教,着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注重挖掘和传承学校文化传统,做好校园净化绿化美化工作,创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育人环境和文化氛围。
建立平等融洽的师生、生生关系,健全残疾儿童、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和结对帮扶机制,形成和谐融洽的校园关系。健全校园安全管理规范,不断提升校园管理服务质量和师生满意度。坚持示范带动,发挥引领作用,确保农村孩子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5. 健全农村残疾儿童、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教育体系
健全关爱服务体系,加强残疾儿童、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受教育全过程管理。优先满足残疾儿童、留守儿童寄宿需求,配齐照料残疾儿童、留守儿童生活的必要服务人员,使乡村寄宿制学校真正成为促进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身心健康成长的重要阵地。落实国家惠民政策,完善教育资助体系,为残疾儿童、留守儿童家庭减轻经济负担。强化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清理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做好残疾儿童、留守儿童的心理辅导,健全早期评估与干预制度,培养农村儿童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创新学校、家庭联系工作模式,形成家校共育的良好氛围。
(七)实施“智慧教育建设工程”,推进互联网+教育发展
1. 推进数字校园建设
按照“省级统筹、州市协调、县区负责、学校实施”的原则,以多媒体设备、互动直录播设备、学生学习行为记录设备(即“一屏两机”)为核心推进数字教室建设。通过5G、千兆无线局域网等方式,实现校园无线网络全覆盖。建设承载各类应用、服务师生的新型教学空间,提升教育服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到2025年,实现中小学数字校园全覆盖。
2. 丰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
推进“平台+教育”服务模式,建设线上线下融合示范课程。推广使用“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资源,整合、开发省内外优质资源,引入社会优质资源,鼓励优秀教师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开发适应不同区域、不同学情的地方课程、校本课程资源,构建覆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各学段各学科的数字教育教学资源库。建立数字资源动态更新机制,实现优质资源共建共享。
3. 创新教育服务与应用
深化师生个人数字空间应用,为师生提供在线教学、在线学习、档案记录、网络研修、学情分析、交互共享等功能的一站式教育服务。发挥本地名师力量,打造“双师课堂”“智师课堂”“在线课堂”,共享优质师资,助力教育优质均衡。构建“智慧作业”应用平台,为教师提供智能题库、智能听说测评、智能批改、智能统计分析等功能,为学生提供日常作业学情统计、错题分析、错题拓展等功能,为师生减负增效、实现精准教与学。建设“学校管理”“质量监测”“教育决策”等一批省级通用管理系统,引导教育部门和学校按照统一标准规范在教育云平台上建设本地特色化应用,实现“一数一源”和师生教与学行为的伴随式数据采集。建立教育大数据分析模型,为师生及学校提供多维度多层面的“画像”,为“智慧教、个性学、智能评、精准管”提供数据关联,为教育评价等改革任务提供数据支撑,实现教育管理精准化和教育决策科学化。发挥数字电视优势,强化家校互动,有效支撑学生家庭学习。
4. 促进教学方式变革
利用智能技术加快推动教育教学模式变革,开展智慧教育探索与实践,推动教育理念、教学内容与方法改革创新,积极开展基于网络学习空间的特色教育教学活动,有效支持教师线上备授课、学生自主个性化学习、学校精细化诊断分析。通过采集全场景过程性动态数据,结合区域学科知识图谱,为学生构建最优学习路径,辅助教师精准掌握学生学情。以学生学习为中心,利用好伴随式学习数据,着力解决学生学习过程中的困难。转变教学方式,利用“互联网+教育”平台,扩大资源覆盖面。
5. 提升师生信息素养
推进智慧教育创新发展行动和百区千校万课引领行动,推动教师主动适应信息化环境。强化教师信息化素养能力培养培训,将信息化应用能力和素养提升纳入省级和州市、县级教师培训内容。培养学生信息化思维,将编程教育纳入中小学课程体系,开展STEAM项目式教学,建设智能学习空间和学习体验中心,推行场景式、体验式、沉浸式学习。提高学生运用数字化手段进行学习活动、解决学习问题、适应信息化社会的能力。
(八)实施“良好教育生态建设工程”,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
1. 持续推进“双减”和“五项管理”工作
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着眼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着眼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强化学校育人主阵地作用,加强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课外读物、体质健康管理,保障学生休息权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严格校内教育管理,推动家校协同发力,有效预防中小学生沉迷网络游戏。实现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1年内有效减轻、3年内成效显著,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
2. 提升课后服务质量
自2021年秋季学期起实现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督促指导各地各校落实课后服务方案,深入开发校本课后服务项目资源,统筹利用科普、文化、体育等方面社会资源,增强课后服务吸引力和有效性。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学生成长需求,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度”,充分调动教师积极性、创造性,开发设置多样化课后服务项目,切实增强课后服务的吸引力和有效性,防止将课后服务变相为“补课”,提升课后服务水平。
3. 从严治理规范校外培训
从严审批和管理校外培训机构,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规范培训服务行为,省级制定培训机构培训材料管理措施。属地主管部门建立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备案与监督制度,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全面推行使用培训合同(示范文本),实行校外培训预收费全额监管和风险保证金制度。
4. 推进幼小科学衔接
切实抓好幼儿园入学准备教育和小学适应教育,为儿童搭建从幼儿园到小学过渡的阶梯,推动双向衔接,帮助儿童顺利实现幼小过渡。将入学适应教育作为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教学改革的重要任务,纳入一年级教育教学计划,教育教学方式与幼儿园教育相衔接。将小学一年级上学期设置为入学适应期,重点实施入学适应教育,地方课程、学校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主要用于组织开展入学适应活动,确保课时安排。改革一年级教育教学方式,主要采取游戏化、生活化、综合化等方式实施,强化儿童的探究性、体验式学习。切实改变忽视儿童身心特点和接受能力的现象,坚决纠正超标教学、盲目追赶进度的做法。
5. 加强校园安全工作
加大“三防”投入,提高学校安全防护现代化管理能力。严格执行门卫值班制度,加强校园重点部位、场所尤其是老旧建筑和设施设备的重点排查,加强宿舍、实验室、食堂、图书馆等重点场所的消防管理,将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物品等作为清理检查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时间,定期开设安全教育课,推动安全教育实现课程化。加强应急演练,加强就餐时间、午休时间和夜间的应急演练,帮助学生掌握一定的避险、撤离、疏散和自救互救的方法技能。加大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重视传染性疾病的预防与管理,完善疫情防控和校园安全稳定工作长效机制,加强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配备专职或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及时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摸底并建立台账,做好心理健康状况分析,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九)实施“区域特色教育建设工程”,服务云南“三个定位”发展战略
1. 助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不断增强各民族学生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在义务教育阶段建立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常态化机制,健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机制,加强义务教育民族团结进步阵地建设,传承民族优秀文化。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示范学校”。
推动民族地区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发展能力,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学校、民族优秀文化教育示范学校建设。加强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基础设施建设,补齐发展短板,推动民族地区义务教育质量持续提升,加快促进民族地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把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成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的重要阵地,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推进全省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建设工作。规范教师教学用语,提高中小学教师普通话达标水平,分期分批做好普通话达标等级较低教师专项培训,加大对普通话基础较为薄弱的少数民族教师的培训力度,力争2025年全省义务教育教师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要求。
2. 助力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
突出生态文明特色教育。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领教育风尚,遵循教育规律,将生态文明教育有机融入学校教育教学。支持各地结合区域特色开发生态文明教育资源,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作为生态文明教育的主线,构建以绿色、环保、低碳为主题,多样化、常态化、制度化的义务教育学校生态文明教育体系,培养生态文明时代新人。在义务教育学校开展全民节能、节水行动,推动实行垃圾分类,倡导绿色消费,引导学生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养成勤俭节约、低碳环保、循环利用的生活习惯,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构建生态文明教育协同育人机制。推动生态文明教育学科融合建设,构建体现生态文明特色的学科融合教学研究体系。合理规划各学科课程教学模块,把生态文明特色教育融入到“五育”并举的各个环节中,开发一批义务教育阶段生态文明特色课程。努力构建学校、家庭和社会协同的生态文明教育机制,充分利用社会大课堂,发挥家庭和社会在生态文明教育中的独特作用,鼓励学生开展生态文明社会实践活动,增强学生生态文明意识,提升绿色行动能力。
3. 助力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
增强教育交流,促进民心相通。加强义务教育学校国际理解教育,树立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把全球治理、世界责任、人类命运的新目标、新担当与中国五千年文化中的优秀思想有机结合起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且具有国际视野的新时代青少年。举办义务教育国际交流论坛,积极开拓与南亚东南亚、环印度洋地区国家教育交流合作。加强对外籍人员子女中小学教育学校的规范管理,支持面向南亚东南亚创办中文国际学校,加强汉语国际推广与国际文化交流。
实施边境县学校建设工程。加强边境县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提高边境教育发展水平。支持边境县实施优质名校工程,加大对口帮扶力度,不断推动边境沿线学校提质培优,办出特色。在边境一线学校教育中,做好“民心相通”边民教育工作。切实解决好边境沿线群众子女入学问题,确保边境县适龄儿童不失学辍学。不断加强边境县义务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推进边境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在国家安全、政治稳定、民族团结、文化融合、经济发展等重要方面做出积极贡献。
五、保障措施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践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全过程、各方面。完善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领导体制。制定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有关措施,选好配强学校领导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建立健全党组织会议、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的议事决策规则,完善协调运行机制和党建工作保障机制,有效发挥中小学校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打造清明政风、清净校风、清正教风、清新学风,在教育领域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义务教育事业发展保驾护航。
(二)完善质量保障体系
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遵循教育规律,系统推进评价改革,加快建立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围绕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形成完整的体制机制,均衡配置学校硬件资源和教师资源。依法保障义务教育财政经费投入,加大对教师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经费支持力度。努力构建各级地方政府为主、多部门协同、多元参与的质量保障体系推进机制。
(三)强化督导监督机制
将落实义务教育发展规划列入教育督导重点内容,督导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到位,真正取得实效。建立健全教育督导部门统一负责的教育评价监测机制,强化办学水平督导,将其作为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坚持科学有效,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提高教育评价的科学性、专业性、客观性。完善评价结果运用,综合发挥导向、鉴定、诊断、调控和改进作用,促进义务教育公平发展和质量提升。
(四)优化投入保障机制
坚持教育规划优先、经费投入先行、资源配置优先。依法落实各级政府教育支出责任,依法保障义务教育财政经费投入,加大一般公共预算投入力度,落实“两个只增不减”要求。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投入机制。强化经费使用管理,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教育经费管理原则,建立全覆盖全过程全方位的教育监管体系,提高经费分配和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加强教育经费使用绩效评价,完善公共财政教育经费绩效评价制度,强化评价结果应用,根据评价结果及时调整经费投入结构,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加强学校财会制度、核算管理、会计队伍等方面建设,加强教育系统会计人员培训,全面提高会计核算质量和财务资产管理水平。
(五)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引导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育质量的良好氛围。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做好党的教育方针、科学教育观念和教育教学改革典型经验宣传报道,合理引导预期,增进社会共识。坚决治理校外违规培训和竞赛行为。及时总结、宣传、推广教育改革的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扩大辐射面,提高影响力。大力营造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良好氛围,更好发挥义务教育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中的奠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