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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示公告
  • 索引号 11530000015100231Y/2026-12202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云南省教育厅 成文日期 2026-07-27
  • 效力状态 文号
  • 名称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省残疾人工作先进集体正式推荐对象的公示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省残疾人工作先进集体正式推荐对象的公示
时间:2026-07-2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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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云南省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要求,拟正式推荐云南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一处作为省残疾人工作先进集体候选对象。

一、推荐对象基本情况

云南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一处,部门人数6人,曾获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等荣誉。

二、推荐对象简要事迹

长期以来,云南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一处认真落实国家特殊教育政策,统筹推动全省特殊教育普惠发展,2025年云南省被教育部列为特殊教育保障机制试点省。一是强化顶层设计。省教育厅联合省级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云南省特殊教育资源中心资源教室建设与管理指导意见》《云南省特殊教育学校机构编制标准》《义务教育阶段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的指导意见》等,为特殊教育规范开展奠定基础。二是健全组织服务体系。强化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的组织体系,实现20万人口以上县(市、区)特殊教育学校全覆盖;强化以特殊教育资源中心、资源教室为主体的融合教育服务体系,实现省、州(市)、县(市、区)三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全覆盖;强化以送教上门为补充的特殊教育服务体系。三是教育权益保障更加有力。全力普及义务教育,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特色发展职业教育。四是教师专业素养提升更加鲜明。4所高校开办特殊教育专业培养专门人才,将特殊教育纳入“国培项目”。五是国家级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建设稳步推进。玉溪市和昆明市五华区获批全国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六是开展特殊教育联盟体建设,促进理念共融、资源共用、教研共联、课程共建、质量共进的特殊教育优质融合发展。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7月28日至2026年8月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云南省教育厅机关党委(人事处)提出书面意见,并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如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须签署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学府路2号云南省教育厅

电话:0871-65141568,0871-65102861(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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