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9-2020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规划,2021年要全面完成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收尾工作。从各地上报的数据来看,部分地方还不同程度存在欠拨挪用教育专项资金、资金监管力度不够和项目实施进度缓慢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付进度,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紧推进项目实施进度
各地要严格按照2019-2020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规划,逐校、逐项目检查实施进展情况,对尚未完工的规划项目,要逐一进行分析,紧紧围绕“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所有项目在2021年8月底以前全部竣工投入使用”的目标开展工作。对未开工的项目,要积极给予指导和支持,尽快办理各项手续,主动帮助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全力推进,确保尽快开工、加快建设。对已经开工的项目,要持续跟进、强化保障,完善手续,不能出现“半拉子”工程,努力形成更多投资量、工作量、实物量,尽快验收交付使用。各地要加大竣工项目验收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基本建设程序,规范竣工验收工作,切实把好最后一道质量关,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二、加快实施信息化设备购置
教育信息化建设是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各地要配合省电教馆加快推进信息化设备采购进度,已完成统一招投标的信息化项目必须尽快签订合同,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完成资金支付。各地要严格管控信息化项目执行的规范性,加强设备管理。各地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信息化设备联合采购项目的结余资金必须用于采购多媒体教学设备,采购形式为省级统一联合采购,原则上优先配备至未配备多媒体教学设备的学校,其次配备至未配备多媒体教学设备的班级,最后方可用于老旧设备更新。各地要加快完成剩余规划资金的采购计划上报与采购工作。
三、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
各级教育部门要严格按照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专项资金实施目标管理的要求,切实履行部门职能职责,统筹组织、指导协调项目管理工作,严格落实资金监管责任,加大对教育专项资金使用监管力度,足额按时将专项资金落实到项目,确保教育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和合法合规使用。根据2018—2020年“全面改薄”和“能力提升”资金支出情况统计数据,已下达中央和省级资金118.02亿元,已支出资金80.27亿元,未支出资金37.75亿元(财政部门未支出20.16亿元,教育部门未支出12.12亿元,项目学校未支出5.47亿元)。从统计数据来看,各地尚未支出的项目资金额度较大,严重影响了项目实施进度。各地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专项资金不能“只拨不管”,日常监督检查要落到实处、落到细处,不能流于形式。各级教育部门要主动加强与财政部门协作配合和信息互通,发挥工作协调配合机制作用,加快项目资金拨付和支付进度,坚决杜绝缓拨、滞留、挪用教育专项资金的情况,以资金推动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建设规划按期完成。
附件:云南省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信息化项目采购情况表
附件:
云南省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信息化项目采购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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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招投标未签订合同的县 |
供货商已供货未组织到货验收的县 |
已安装但未完成安装调试的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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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石林县 |
昆明市晋宁区、阳宗海风景名胜区 |
昭通市威信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