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家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学校空置校产处置工作的建议》(第0573号)交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省教育厅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提出建议的办理工作,安排部署财务基建处牵头办理,协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共同研究落实建议事项。针对建议内容,省教育厅及时与厅内相关处室进行沟通协商,对代表提出的建议内容开展材料整理、沟通协商,确保建议办理顺利推进。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闲置校产处置工作中面临的诸多问题,经研究核实,我们认为所述问题客观存在。近年来,受云南省城镇化进程加快、教育布局调整和学龄人口减少等因素影响,乡村教育撤点并校情况普遍存在,部分中小学校产、设施设备闲置,未得到有效利用。闲置校产盘活路径在国家层面政策适应性和地方特色结合方面存在着诸多不足。早在2011年,省教育厅就牵头制定了《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监察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文化厅 云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强中小学区域布局调整后空置校产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云教财〔2011〕26号),为中小学闲置校产管理使用、处置工作提出了解决思路和长效机制。但是,由于我省农村中小学分布面广、校产产权结构复杂等原因,闲置校产盘活利用、处置工作在执行政策、落实措施、解决路径等方面都未能取得预期效果,云教财〔2011〕26号文件并未得到有效执行。2025年1月以来,为全力推进全省中小学闲置学校资产盘活利用工作,省教育厅组织人力开展了中小学闲置校产盘活工作课题研究、闲置校产清查、问卷调查、实地调研等工作,清查结果显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全省闲置学校(教学点)6932所,闲置校园土地面积25253.24亩,闲置校舍面积435.98万平方米。2025年2-7月共收集全省6400份调查问卷,实地调研选择了5个州(市)13个县(市、区)共37所中小学(教学点),调研内容主要包括:不同地区差异性和教育事业发展的需求、闲置校产成因和盘活存在困难、探讨盘活闲置校产的主要方式。
从以上开展工作来看,全省闲置校产盘活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集中在“三无”:无地方政府统筹、无政策资金支持、无具体操作指导。各地实际盘活利用主要做法有乡村经济振兴、劳动技能培训、学前教育、乡村党员活动室文化站、乡村健康医疗服务和养老院等内容。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是关于健全完善机制,夯实管理基础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各州(市)在完成2025年4月闲置学校校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从2026年3月起进行再次清查核实,同时,对工作开展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制度成果、成效案例、存在问题及建议、改革举措等进行总结,报送当地政府审核同意后,于2027年1月上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同时,各地每月需在省教育厅云南省办学管理系统“中小学闲置校产盘活利用模块”(2026年3月新建)中及时更新中小学闲置校产盘活利用数据,省教育厅实行动态监管,对盘活利用完成的闲置校产相应进行登记、销库。按照国家现行国有资产管理机制,实行“国家所有、分级监管、单位使用”,省级单位国有资产由省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监管,州(市)国有资产由州(市)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监管。为加强全省联动,省级负责制定全省指导性政策,省教育厅从起草方案到正式文件出台历经7个月,会同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于2026年1月印发《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中小学闲置校产清查盘活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教发〔2026〕6号)(附《操作指引》),对主要盘活路径工作程序、盘活实施具体工作步骤等作出明确要求,指导和规范各地清查、认定及登记,制定盘活利用计划,组织实施盘活工作。《操作指引》对管理使用、处置工作等步骤作了明确界定,该文件在政策上给予中小学闲置学校盘活利用很多倾斜支持。
二是关于分类精准盘活,提升利用效益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对仍有教育需求的资产,优先满足教育功能,采用继续举办幼儿园、县级高中、职业高中,与高校合作建立学生实习实训基地,采取共享、调剂、划转等方式在各级各类公办学校之间统筹使用,推动教育资源扩优提质。对当前闲置但未来需保留教育功能的,采取公开招租、集中运营、委托管理等方式盘活利用,让渡一定时期的使用权,实行专业化、市场化运营和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待教育办学需要使用时,及时收回。对已不适用于教育的资产,采用公开拍卖、无偿划转或注入企业、经营权转让、集中运营或出租、报废、出借、委托管理、文物资产管理等方式进行依法处置。
三是关于完善政策保障,优化资源配置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省级专门针对中小学闲置校产使用和处置工作已出台的政策有:上述云教财〔2011〕26号和云教发〔2026〕6号。2026年3月27日,省教育厅联合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在保山市龙陵县召开全省中小学闲置校产清查盘活利用工作现场推进会暨业务培训会,16个州(市)教育体育局分管负责同志、有关科室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各州(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分管负责同志100余人参加会议。全面总结了全省中小学闲置校产清查盘活利用工作前期进展情况,分析了当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了下一步工作目标任务、具体工作要求,全省各部门对政策保障、产权确权、收益分配等具体内容达成了共识,建立了协同办理机制。
四是关于强化监督落实,建立长效机制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一是抓好政策贯彻落实和现场会精神执行落实,督促各地及时将会议部署和工作要求传达至各县(市、区)、各相关学校,履职尽责、真抓实干;二是强化督促指导,联合相关部门不定期开展专项调研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对处置利用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三是要求各州(市)作为分级监管的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建立资产盘活绩效考核激励机制,对资产盘活的基础工作、盘活成效、创新情况等进行量化评价,在申报教育、文化、乡村振兴等相关项目时,将盘活闲置校产的项目作为优先支持对象,给予立项和资金支持。对于利用闲置校产开展的产业项目,在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配套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云南省教育厅
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