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灿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继续实施农村偏远地区学前教育巡回支教项目的建议》(第251号)交我们办理,综合协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省教育厅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把不断提升代表建议办理质量作为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举措。通过召开专题会议、部署专项调研等方式推进办理工作,相关业务处室深入研究,全面了解情况,认真研究吸纳建议内容,协同省财政厅形成办理意见。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关于“云南省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对工资进行保障的时间范围是2023年—2025年,到2026年将不再提供保障”的问题,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按照《云南省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要求,以及基础教育分级管理、分级办学的管理体制,各级人民政府是保障教师工资待遇的责任主体。您提的建议,对进一步促进迪庆州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关于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关于省人民政府以及省级相关部门持续加大对维西县农村边远地区学前教育发展的支持保障力度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一是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始终高度重视,持续支持包括学前教育在内的民族地区、欠发达地区教育事业发展。2025年统筹下达迪庆州15年免费教育补助资金和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10066万元,2026年已提前下达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资金5010万元,可统筹用于支持保障包括维西县在内的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二是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加大教师队伍建设支持力度。为帮助各地加强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安排专项经费支持开展银龄教师计划,按照援派教师职称等级给予经费补助。基础教育长期银龄教师补助经费标准为,正高级教师税前10万元/年,副高级教师税前8万元/年。补助经费由省和州(市)按比例分担支出责任,省级对迪庆州给予了倾斜支持,按照最高档比例90%进行承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积极支持维西县按规定招募银龄教师充实学前教育师资力量。下一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将统筹考虑全省学前教育发展现状和各地实际需求,继续支持维西县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
云南省教育厅
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