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征求《云南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采购节余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
各州、市教育局,委、厅机关各部(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为规范和加强云南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采购节余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教育厅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订了《云南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采购节余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印发,请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18年7月13日(星期五)前将修改部分标红的电子版或者文本版花脸稿反馈至云南省教育厅。逾期不反馈者视为无修改意见。
联系人:财务基建处 杨鹏
联系电话:0871-65103240(传真)
电子邮箱:yn5103240@126.com
附件: 云南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采购节余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018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