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落实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大会精神,推动职业教育提质培优,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决定在全省职业院校前期建设基础上,于2023-2025年分年度组织申报遴选一批示范性职业院校产业学院、示范性产教融合型公共实训基地和示范性职教集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2023-2025年分年度共计遴选30个示范性职业院校产业学校、30个示范性产教融合型公共实训基地和30个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其中2023年遴选5-8个、2024年遴选10-12个、2025年遴选10-15个,高水平推进产教深度融合,全面建立校企协同育人和协同创新机制。
二、申报要求
各地各校要按照《云南省示范性职业院校产业学院遴选建设工作方案(试行)》《云南省示范性产教融合型公共实训基地遴选建设工作方案(试行)》和《云南省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遴选指标体系(试行)》要求,认真组织建设工作,按照附件1分配的限额,认真规范做好推荐工作,并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一)示范性职业院校产业学院
1.建设内容。立足云南,面向西部,服务全国,坚持以《云南省产业强省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确立的12个重点产业、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建成一批体制机制完善、软硬件设备齐全、师资队伍水平高、产业特色明显、社会服务能力强的示范性产业学院。
2.申报材料。申报学校填写提交《云南省示范性职业院校产业学院建设申报书》(见附件2,WORD格式、PDF格式各1份);相关佐证材料汇总成1个PDF文件。
(二)示范性产教融合型公共实训基地
1.建设内容。由职业院校和有关龙头企业牵头,统筹利用政府、学校、行业、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各方资源,建设集实践教学、社会培训、创新创业、技术研发服务和企业真实生产于一体的开放共享的产教融合公共实训基地,开展学生生产性实习、社会劳动力技能培训,为区域和行业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技能支持。
2.申报材料。申报学校填写提交《云南省示范性产教融合型公共实训基地申报书》(见附件2,WORD格式、PDF格式各1份);相关支撑材料汇总成1个PDF文件。
(三)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
1.申报对象。2022年前由职业院校或企业等牵头成立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备案的职教集团,成立2年以上,运行情况良好。牵头多个职业教育集团(联盟)的单位,只能选择1个集团申报。已入围国家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的不在本次申报范围,将直接列为省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
2.申报要求。申报单位应当在集团治理结构取得明显突破、资源共建共享取得明显进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取得明显成效、人才培养质量取得明显成果、社会服务能力取得明显提升、政府保障发挥明显作用,特色彰显,具有可借鉴、辐射和带动作用,在全国或省域内、行业内产生重要影响。具体遴选标准参照《云南省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评价指标体系》(附件4)。
3.申报材料。各申报单位要对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评价指标体系,全面总结本集团(联盟)近2年的工作成效,做好申报工作。填写《云南省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申报书》(见附件2,WORD格式、PDF格式各1份);相关支撑材料汇总成1个PDF文件。
三、申报程序
中职学校牵头的产教融合项目由各设区市教育局组织并经过自愿申报、资格审查、专家评议、公示等环节,向省教育厅申报;高职院校和省属中职学校牵头的产教融合项目通过校内推荐程序后,由牵头学校提交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
四、遴选认定
省教育厅将委托专家组组织人员对推荐材料初步审查,对初审通过的申报项目进行遴选并经相应程序后公布。同时,建立动态调整和退出机制。
五、其他事项
请各州市教育体育局加强区域统筹,组织做好区域内中职学校项目的推荐申报工作;各高职院校和省属中职学校要合理规划,规范推荐流程,择优申报项目。请各州市、各校于2023年6月30日前(2024、2025年于每年4月30日前)将本地区、本校申报材料电子版、申报项目汇总表(见附件5,EXCEL格式、盖章PDF格式各1份,所有材料统一压缩打包,命名格式:单位名称.rar)发送至省教育厅职成教处联系人邮箱,同时报送纸质版一式1份。
联 系 人:余先朝
联系电话:0871-65102713
电子邮箱:798666340@qq.com
附件:1.云南省示范性产教融合项目申报限额7662954504846688878.doc
附件:2.云南省示范性职业院校产业学院遴选建设工作方案4767702590330903937.doc
附件:3.云南省示范性产教融型合公共实训基地遴选建设工作方案414451067005476365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