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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6-803244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23-06-20
  • 效力状态 有效 文号
  • 名称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遴选建设省级“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的通知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遴选建设省级“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的通知
时间:2023-06-2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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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建设一批国家级“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2023-2025年)的通知》(教师司函〔2022〕32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云南省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有关要求,助力我省高素质“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全面提升教师素质,服务云南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将遴选建设一批省级“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思路

按照“校企共建、资源共享、人才共育、素质提升”的总体建设思路,聚焦云南省重点产业领域,依托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职教国培”示范项目、名师(名匠)名校长培养计划等培训任务,以高等职业学校或参与职业教育的普通高校为牵头单位,充分吸纳相关行业企业作为成员单位,共同发挥校企优势开展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构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体系,打造一批师德优、教学好、实践强的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

二、基地构成

每个“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包含一个牵头单位,核心成员单位3—6个,一般成员单位若干个。

三、建设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师德师风建设;围绕师资培养培训,构建校企合作长效机制,开发培训课程,优化培训方案,加强培训师资团队建设,不断提高培养培训水平;突出“双师型”教师个体成长和“双师型”教学团队建设相结合,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校企合作育人水平,大力提升云南省“双师型”教师队伍整体水平。以专业大类为基础,计划分年度遴选建设,2023年遴选2个左右,2024年遴选6个,2025年遴选4个。

四、建设任务

(一)组建优质的师资队伍。按照《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构建政府统筹管理、行业企业和院校深度融合的教师队伍建设机制,全面提升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发展,建设标准统一、序列完整、专兼结合的高素质“双师型”教师培训队伍。

(二)建设系统的课程体系。从岗位职责与岗位能力要求入手,梳理出岗位能力和职业能力要求的知识点,构建能显著提升“双师型”教师素质能力的课程体系。在专业建设及改革过程中,创新培训课程体系与内容,在信息化背景下,形成校企共同制定的课程的融合与课程体系的改革。

(三)构建多元的培训模式。以多元化的培训模式促进“双师型”教师专业素养的高效发展。完善保障机制促进培训条件多元化;融合课程理念促进培训内容多元化;适应不同需求促进培训层次多元化;以教师自主发展兼顾“双师”素质提升促进培训对象多元化;充分利用校企合作、校校联合、校地协同等方式创新多元化培训方式调动教师参与培训的积极性。

(四)建立联动的协作机制。积极探索“政校行企”多方联动工作机制,按照企业、学校对于“双师型”教师发展的实际需求,对标国家和省关于“双师型”教师认定及培养标准,多方共同研究校企双方的“双师型”教师培养实施方案,共同组织实施。

四、基本条件

(一)牵头单位应具有相关专业的校内实训基地或至少3个稳定合作5年及以上的企业实训基地,合作企业应为省内外相关领域的领头企业(注册时间不少于5年,项目依托专业属于理工类专业的,企业注册资本应不低于1000万元,项目依托专业属于文科类、体卫艺类和休闲保健类专业的,企业注册资本应不低于200万元),项目依托专业属于企业主营业务领域。教育培训机构、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不得参与申报。

(二)具备满足开展教师培训所必需的教学条件。包括多媒体教室、学术报告厅等教育设施,应具备与其承担任务相适应的后勤保障服务能力,一般应具备300人以上同时参加培训的食宿条件。

(三)基地已建有一支数量充足、队伍稳定、水平优良、结构合理的专兼职培训师资队伍,具有高水平的培训专家库,包括来自行业企业具有高级职称或高级职业资格的产业导师。理论培训教师团队应有申报专业5名及以上高级职称专任教师。近5年承担过省级及以上专业领域相关的教师培训任务。

(四)申报基地对应的专业大类对接生物医药、文旅康养、数字经济、现代物流、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先进制造、绿色能源、新材料等云南省十二大重点产业,覆盖专业面较广,拥有丰富的数字化培训资源,建有运用信息技术开展虚拟仿真、虚拟现实教学的经验和场地设备,能够满足教师培养培训工作。

(五)坚持协同育人、共同发展的宗旨,促进产教深度融合,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完善校企一体化办学模式。能持续赋能教师成长发展,能借助信息技术新手段,能够针对教师实际教学过程给予个性化评价与提升指导建议,能够对教师的科研、教研成果提供产业转化或技术支持。牵头学校与核心成员单位建立有稳定的深度合作关系,签订有长期合作协议,具有完善的开展培训工作的校企合作机制。

(六)申报单位管理规范,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包括:培训组织管理、学院考核管理、培训团队管理、资源开发管理、经费使用管理、后勤保障及培训效果跟踪反馈等制度。

五、申报流程

(一)组织申报。以牵头单位为申报主体进行申报。申报单位将申报书、佐证材料和推荐汇总表各一式2份(见附件1、2),于2023年7月8日前(2024年、2025年6月30日前)报送至省教育厅,每个单位可申报基地不超过2个。

(二)审核确定。省教育厅根据申报情况,进行综合评议,根据《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中的专业大类,确定相应的基地,经公示后公布名单。

六、基地管理

基地确定后,要主动承担省级、国家级培训任务,积极参与各类教师培训工作。重点面向职业学校的专业课教师,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接新标准更新知识技能、提升教育教学能力和校企合作育人水平等方面开展培训。省教育厅将根据培训任务承担情况、培训效果综合评价等指标纳入基地绩效评价体系,根据考核结果对基地资格进行动态调整。

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联 系 人:浦艳吉、李成俊

联系电话:0871-65120307

附件:1.云南省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申报书.docx

附件:2.云南省“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申报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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